非常实用:假期时效 - 作为老板应该记住什么
维也纳 Weisenheimer Legal 的律师兼合伙人 Dominik Leiter 为汽车行业的实践提供了有用的法律建议。这次他解释了目前有关休假时效的法律状况。

非常实用:假期时效 - 作为老板应该记住什么
《假日法》第 4 条第 5 款第 1 句本身并不特别复杂,它规定:“假日权利在假日年份结束后两年后到期。”因此,作为雇主,一手拿着日历,另一手拿着已使用的假期记录,您应该能够快速响应员工的假期请求,对吗?我在这里简单解释一下为什么整个事情没有那么简单,以及雇主在这方面应该注意什么。
首先,基础知识:员工每个工作年有权享受五周或可能六周的假期。工作年从雇佣关系建立的第一天开始,但可以约定工作年对应日历年。假期权利将在其产生的工作年度结束后两年后到期。如果工作年度与日历年相对应,则 2021 年 1 月 1 日产生的假期权利将于 2023 年底到期。
欧洲法院已决定
然而,欧洲法院现已裁定,只有雇主能够证明他已告知雇员即将到来的时效、要求他用完开放休假日并允许使用这些休假日,休假申请才能成为法定时效。
然而,甚至在欧洲法院作出决定之前,雇主声称休假权利已经过期的说法往往会被另一个论点成功反驳:公司惯例的存在。简而言之,随着时间的推移,公司中出现的某些情况可能会变得具有约束力,因此雇主不能再单方面偏离这些情况。如果雇主总是允许其雇员用完已经过期的假期权利,则可能会出现这种公司行使行为。
因此,作为雇主,我们强烈建议您引入一种制度,以确保遵守欧洲法院的要求,并在可能的情况下,防止在累积假期可能到期时建立公司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