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当实用:发生交通罚款时,追债机构敲响警钟
多米尼克·莱特 (Dominik Leiter) 律师为汽车行业的实践提供了有用的法律建议。

相当实用:发生交通罚款时,追债机构敲响警钟
不仅对于度假者来说,尤其是对于跨境经营的公司来说,来自国外的交通罚款也是一个不容小觑的麻烦。这些处罚的法律依据往往难以理解,而且其数额往往显得过大,特别是与我们在这个国家习惯的处罚相比。当你收到来自侵入性收债机构的大量电子邮件、信件、电话和短信的轰炸时,你才发现罚款,这更烦人,而且收债机构往往还需要极高的收债成本。但在这种情况下正确的程序应该是什么?
首先需要说一件事:依法征收的交通罚款必须缴纳,即使他们是在另一个国家犯下的。几乎所有欧盟国家都同意共同执行交通罚款 - 因此简单地把头埋在沙子里通常不是正确的解决方案。理想情况下,罚款应尽快缴纳,因为一些国家规定,如果在一定期限内未缴纳罚款,罚款将大幅增加。
不过,通过收债机构收款时应谨慎行事。例如,欧盟国家在国外使用收债机构执行交通罚款是不可接受的,因为这不仅仅是民法下的索赔,例如购买价格索赔,而是公法下的处罚。为了使这一规定合法化,必须由奥地利当局应外国当局的要求进行交付。此外,追债机构试图收取已过期或什至已经支付的罚款的案例也屡见不鲜。
这就是为什么当您收到交通罚款时,保持冷静很重要,不要被收债机构的行为吓倒。如有必要,可能需要寻求法律支持,以便审查处罚或针对收债机构持续的收债尝试采取行动。
作者: 多米尼克·莱特 (Dominik Leiter) 是维也纳 Weisenheimer Legal 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兼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