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高兴知道 - 承保免赔额或折扣?
我们都知道竞争对手的广告,他们宣传他们将承担免赔额,例如在窗户破裂的情况下。但这合法吗?

很高兴知道 - 承保免赔额或折扣?

为此,我们需要仔细研究综合合同中免赔额的法律依据。该免赔额是两个合作伙伴之间协商一致签订的合同的一部分。简而言之,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都知道并同意发生损坏时必须支付免赔额。
1812年成立的ABGB在第1288条中对此进行了描述,其措辞是“保险人对意外损坏负责,被保险人对承诺的价格负责”。
但“意外损坏”的数额如何界定呢?很简单,就是账单最后一行的内容,即被保险人(受损者)必须付款。由于目前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已约定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收取的免赔额较少,因此如果车间与保险公司直接结算,免赔额必须由投保人收取。智能工厂现在正在宣传将涵盖免赔额。这无非就是折扣而已。因此账单上的底线金额减少了——更少。对于被保险人来说,这不会改变任何事情——他们仍然需要从折扣金额中支付免赔额,因为这是他们与保险公司达成的协议。只有车间处于不利地位,因为它在不必要的情况下提供了称为“收购免赔额”的折扣。如果事情变得愚蠢,她就可以争论实际的免赔额。这真的对客户友好吗?